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外籍人员

代理“外国人员居留证”

——更新时间:2023-05-23 04:27:59 点击率: 12986
一、您的配合
    1、资料配合
      (1)合法有效个人护照;
      (2)定点的外籍人员体检医院的体检报告;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由公安部门出具);
      (4)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彩色大一寸相片两张;
      (5)《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提供派遣证明或任务书等相应证明文件,并注明聘雇期限);
      (6)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1份;
      (7)政府部门临时提出的其他要求。
    2、温馨提示
      (1)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
二、我们的工作
    1、全面掌握办理外籍人员居留许可的信息,为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提供全面的咨询;
    2、具体办理居住地派出所证明和公安局的居留许可,以及申办《外国人居留证》;
    3、附加责任。
      (1)对接收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证件负有保管和及时归还的责任;
      (2)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三、费用
    1、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00 元/户,多户同时办理可适当优惠;工本费具实报销。
    2、特殊事项的办理费用面议。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