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境外人员居留证”展期
——更新时间:2018-10-18 05:41:06 点击率: 7641
一、您的配合
1、资料配合
(1)合法有效个人护照;
(2)《外国人居留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正本;
(3)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1份;
(4)外国人要《劳动合同》。
2、温馨提示
(1)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
二、我们的工作
1、全面掌握办理境外人员居留许可的信息,为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展期提供全面的咨询;
2、具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居留证》展期;
3、附加责任。
(1)对接收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证件负有保管和及时归还的责任;
(2)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三、费用
1、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0 元/户,同时办理多户可适当优惠;工本费具实报销。
2、特殊事项的办理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