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什么情况下企业的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更新时间:2007-10-30 09:13:27 点击率: 4199
    问:什么情况下企业的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