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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常识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外籍个人取得哪些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更新时间:2009-03-06 09:59:32 点击率: 4465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外籍个人取得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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