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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常识

上下班交通补贴是否缴纳个税?

——更新时间:2011-02-23 09:08:12 点击率: 4476
问题内容:
  单位在工资里发放的交通补贴,是因职工上下班必须乘坐交通工具而发放的,且单位发放的交通补贴只能是在不转乘的的情况下刚够上下班用,如需要转乘所发放的交通补贴还不够。单位按出勤天数每天发放的四元交通补贴,职工由于每天上下班需乘车已购买交通车票使用了。如果单位每月按职工人数和出勤天数来报销交通费,那工作量较大,如在工资里发放,又多交了个税。请问:在工资里发放的上下班通勤补贴是否能免交个税?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不属于免税的差旅费津贴,差旅费津贴系公务出差提供的相应津贴,所以在工资里发放的上下班通勤补贴不予免征个税,应纳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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