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出口企业。前不久,公司收购了一批黑大豆用于出口,请问出口黑大豆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154号)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对黑大豆(税则号为1201009200)出口免征增值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你公司出口的黑大豆,如符合上述税则号,可免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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