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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焦作市的纺织有限公司是否享受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09-02-24 11:12:36 点击率: 3570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5号)二、本办法适用于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条所称为主,是指纳税人生产销售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采掘业、电力业、高新技术产业年销售额占其同期全部销售额50%(含50%)以上的纳税人。适用的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
    附件: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行业(节选部分)
    试点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代码
    行业名称
    农产品加工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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