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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粤税办发[2020]59号

——更新时间:2020-09-23 11:03:00 点击率: 4009

粤税办发[202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税务总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税总办发〔2020〕34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担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作为税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政务公开能力作为税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夯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有关工作;分管政务公开的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各级税务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地。

  三、对标对表,确保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各市、县税务局要对照《任务清单》和省税务局安排,结合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要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评和督查督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省税务局将适时抽查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各地在落实《任务清单》过程中的做法以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2020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1.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省税务局及省以下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且以自己名义对外执法的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税务局稽查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编制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废止、本机关行政权力调整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的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规范税务机构信息公开。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按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统一要求,组织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健全重大税务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研究制定重大税务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开,严格遵循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税务行政决策机制。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与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听取行政相对人代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起草部门应当将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组织汇编现行有效的税费政策文件,逐步建成税费政策库,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提供在线便捷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65号)要求,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6.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宣传解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促进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创意推出图解、漫画、短视频、电子书等政策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全面深入解读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拓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税务网站和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加强税务网站与各地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和商业网站的链接,不断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的覆盖面。运用南方+“广东税务发布厅”、入驻优质第三方新媒体平台等传播影响力,积极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增强税费政策措施解读精准性。围绕税务总局党委提出的“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要求,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费政策及贯彻落实文件,各级税务机关要从便于纳税人缴费人理解的角度加强解读,着重解读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重点内容、理解难点、具体操作办法、执行口径、必要举例说明和落实要求等。解读稿要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省税务局要更加注重增强基层税务人员特别是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税务所等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制定税费政策及落实文件时,要同步加强“一竿子到底”培训辅导,并通过及时发布政策答问口径、更新12366知识库等方式,帮助一线工作人员提高政策理解、咨询辅导等能力,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遗漏、不走样。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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