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2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结合我市地方税收工作实际,梳理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深圳地税将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和《指南》,并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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