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我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总局、省局工作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我局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广东地税 “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附件1)及《广东地税 “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附件2),共涉及5大类199项办税事项。纳税人可通过广州市地税局官方网站(办税服务—纳税辅导—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专题)查询相关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及办理流程等信息。
三、在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我局将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最大程度让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四、我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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