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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6-06-08 11:07:21 点击率: 5371

摘自: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之附件7: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度参与国际税收合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执行准备;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提升对情报的增值利用,加强税收透明度在国内资源调动上的影响力。

——建立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流程,拓宽第三方数据获取渠道,拓展“互联网+税务”在跨境税源监控中的应用,强化国、地税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和外籍个人所得税、流转税、其他地方税及附加的协同监管。

——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参与BEPS成果在国内的转化和落地,建立跨国公司利润水平监控体系,加大反避税调查调整力度,深化反避税行业调查,防范国际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积极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开放战略,建立健全境外税收服务与管理体系,参与国别信息中心研究,提升“走出去”税收服务水平,夯实“走出去”企业基础档案管理,探索境外所得风险分析机制。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国际税收改革的精神,深入研究落实税务总局试点要求,积极参与到新一轮国际税改工作中;要深度探索,加强调研,着力解决当前国际税收管理和服务中获取信息不对称、专业人才不聚合、对应机构不匹配、信息化水平不同步的难题;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不断总结提升,形成可操作、可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为税务总局全面开展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国、地税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际税收协作机制,深度交换涉税征管信息,协同提升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水平,共同服务对外开放战略。

三、进度安排

(一)主要任务

1.参与国际税制改革实践

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税制改革成果国内转化实践,加强BEPS成果在广东反避税、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执行、国际征管协作等领域中的应用,提高税收情报交换的认识和应用。

2.推进国际税收风险管控

全面应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加强国际税收工作,省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风险分析评估,筛选风险疑点并推送至相关单位开展风险应对,切实加强国际税收风险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应对。

3.完善跨境税源监控管理

探索推进非居民企业常态风险监控管理;多渠道、多方式搜集并分析各种经济信息资源,并通过抽取、转化和清理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多维度跨国企业数据监控,构建有广东特色的跨国企业利润水平监控体系。

4.提升反避税三位一体质效

着力提升省局统筹组织反避税案件能力;加强关联申报审核、同期资料管理等监控管理措施;加大调查调整力度,探索行业避税规律,深化反避税行业调查。

5.打造“一带一路”服务品牌

开展对口国别信息中心工作,深入研究“走出去”企业涉税需求,开展“一带一路”税收协定宣讲和政策咨询,充分运用双边磋商机制维护纳税人境外税收合法权益。

6.构建智慧税收信息平台

完善金税三期国际税收管理模块建设;有效整合业务需求,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构建智慧电子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模块;完善特别纳税调整信息系统,为构建我省跨国企业利润水平监控体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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