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法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1-7)

——更新时间:2015-09-18 03:10:36 点击率: 19246

    (七)其他交易类型。

第十二条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中的《国别报告表》。
  (一)该企业为跨国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且集团上一财务年度合并收入超过50亿元。
  (二)该企业的最终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但该企业被跨国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成员实体。

第十三条 企业按规定期限报送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同期资料

第十四条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应当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有关规定提供同期资料。

第十五条 主体文档主要披露跨国集团全球业务的整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架构
  以图表形式说明集团的全球股权架构和所有成员实体的地理分布。成员实体指集团内任一商业实体,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常设机构等。

(二)业务描述
  1.集团业务描述,包括利润的价值创造因素。
  2.集团产品或者劳务的营业收入位居前五位以及占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的,说明其供应链和主要区域市场情况。
  3.集团内除研发以外的重要关联劳务安排的说明,包括劳务提供方的服务能力说明,确定关联劳务价格的转让定价政策。
  4.集团内各企业在价值创造方面的主要贡献,包括履行的关键功能,承担的重大风险,以及使用的重要资产。
  5.集团财务报告年度期间发生的业务重组、业务结构调整、集团内企业功能、风险或者资产的转移。
  6.集团财务报告年度期间发生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重组业务。

(三)无形资产
  1.集团无形资产开发、所有权归属和应用的整体战略描述。
  2.集团无形资产研发机构和管理方的相关情况,包括研发机构和研发管理活动所在地、主要职能、人员情况等。
  3.集团内对转让定价安排有显著影响的重要无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组合,及其法律所有者。
  4.集团内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协议清单,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研发服务协议和许可协议等。
  5.集团内研发和其他与无形资产相关的转让定价政策。
  6.集团财务报告年度期间无形资产相关权益的关联转让情况,包括转让涉及的企业、国家以及补偿。

(四)融资安排
  1.集团内融资安排以及与非关联贷款方的主要融资安排。
  2.集团内提供集中融资功能的企业,包括该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3.集团内关联企业间融资安排的总体转让定价政策。

(五)财务以及税务状况
  1.集团最近财务报告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2.集团内已签订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和涉及国家之间收益分配的其他税收裁定。
  3.集团内准备、提供国别报告的成员实体名称和所在地。

第十六条 本地文档主要披露本地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概况
  1.组织结构,包括各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范围和雇员数量。
  2.管理架构,包括本地管理层的汇报对象以及上述汇报对象主要办公场所的所在地。
  3.行业描述,包括所处的行业以及发展概况、产业政策、行业限制等影响和行业的主要经济和法律问题,主要竞争者。
  4.营运模式,包括经营策略、价值创造因素。
  5.业务描述,包括各部门、环节的履职业务流程等。
  6.分部数据,包括不同类型业务以及产品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利润的分布。
  7.涉及的重组或者无形资产转让,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信息,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企业股权的关联方,以及与企业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内容涵盖关联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以及关联个人的姓名、国籍、居住地等情况。
  2.关联方税率,即上述关联方适用的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税率以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3.关联方变化,即本财务报告年度内,企业关联关系的变化情况。

(三)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1)关联交易描述和明细,包括关联交易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副本以及其履行情况的说明、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类型、参与方、时间、金额、结算货币、交易条件、贸易形式等,以及其与非关联交易业务的异同。
  (2)关联交易流程,包括关联交易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与非关联交易业务流程的异同。
  (3)功能风险描述,包括根据不同的关联交易类型分析企业及其关联方所承担的功能和风险、使用的资产等,以及上述功能风险较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任何变化。
  (4)交易定价影响要素,包括关联交易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影响,以及影响关联交易定价的主要经济和法律因素等。
  (5)关联交易数据,包括在各类型关联交易中所收取或者支付的关联交易金额,并根据不同的境外关联方制作关联交易收支项目和金额的明细;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划分,不能直接划分的,按照合理比例划分,说明该划分比例的依据。

2.价值链分析
  (1)集团内业务流、物流和资金流,包括商品、劳务或者其他交易标的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营销、交货、结算、消费、售后服务、最后循环利用等各环节及其参与方。
  (2)上述各环节参与方最近财务报告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
  (3)集团利润在全球价值链条中的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

3.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基本信息,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地区、金额、主营业务以及战略规划。
  (2)对外投资项目概况,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股权架构、组织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的雇佣方式,项目决策权限的归属。
  (3)对外投资项目数据,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营运数据。

4.关联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概况,包括尽职调查报告、转让背景、参与方、时间、定价方法、支付方式,以及影响股权转让的其他因素。
  (2)股权转让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股权转让标的的地理位置,股权获取的时间、方式、成本,股权转让收益等信息。
  (3)股权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