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优惠管理

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备案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1:10:22 点击率: 3300

一、标题:
    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备案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申报。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在执行备案类减免税之前,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 (一)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九、办事程序:
暂时没有内容!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