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股东放弃债权需要纳税吗

——更新时间:2009-02-26 04:56:26 点击率: 3468
  对公司以借款方式向投资者借入的资金因该投资人放弃债权,先将该项借款转为资本公积,再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也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对向投资者借入的资金转为资本公积,如果确属股东放弃债权,无需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