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财政专项拨款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更新时间:2007-06-20 11:23:32 点击率: 3959
    问:我公司最近获得一笔市财政局专项拨款(规定只能用于门店装修费用),请问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怎样缴纳?
    答: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你公司的专项拨款是否属于上述“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可到当地的财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缴纳方法是: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