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十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
51.制定西部开发开放新的政策措施,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和完善促进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改革创新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52.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规则衔接,推动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员往来便利化。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53.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加快补齐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力发展蓝色经济,保护海洋环境,建设海洋强国。(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牵头)
(二十七)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54.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5.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镇老旧小区量大面广,要大力进行改造提升,更新水电路气等配套设施,支持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健全便民市场、便利店、步行街、停车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
(二十八)持续推进污染防治。
56.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部牵头)做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强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生态环境部牵头)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染防治重大科技攻关。(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8.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生态环境部牵头)
(二十九)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59.坚持源头治理,加快火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牵头)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健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解决风、光、水电消纳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牵头)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
60.加大城市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快递包装。(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改革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61.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抓好国土绿化,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场机制
(三十一)加快国资国企改革。
62.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国务院国资委牵头)
63.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深化电力、油气、铁路等领域改革,自然垄断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将竞争性业务全面推向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64.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5.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惩处,对错案冤案要有错必纠。(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66.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财政部牵头)健全地方税体系。(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
67.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改革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牵头)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银保监会牵头)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证监会牵头)
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十四)促进外贸稳中提质。
68.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改革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扶持政策。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向中西部转移。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进口。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商务部牵头)发挥好综合保税区作用。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牵头)
(三十五)加大吸引外资力度。
69.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负责)加快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0.落实金融等行业改革开放举措,完善债券市场开放政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1.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商务部牵头)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
72.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73.坚定维护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加快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贸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继续推动中美经贸磋商。对作出的承诺认真履行,对自身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商务部牵头)
十一、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十八)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74.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抓紧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教育部牵头)
75.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要支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依法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育部牵头)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6.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安排超过1万亿元。(财政部、教育部牵头)
(三十九)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7.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牵头)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支出结构。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国家医保局牵头)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8.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加快儿童药物研发。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抓好青少年近视防治。(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国家医保局牵头)
79.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0.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必须强化全程监管,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
81.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退役军人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加大城镇困难职工脱困力度。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82.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做好2020年奥运会、残奥会备战工作。(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83.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民政部、公安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老龄办、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
84.改进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突出矛盾,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国家信访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5.健全国家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做好地震、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工作。(应急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6.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公安部、安全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十三)坚持依法全面履职。
87.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听取社会公众和企业意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对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坚决整治,对所有行政不作为的人员都要坚决追责。(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
8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89.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审计监督。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
90.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施“互联网+督查”。(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减少开会和发文数量,今年国务院及其部门要带头大幅精简会议、坚决把文件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
(四十五)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91.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环境。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为地方大胆探索提供激励、留足空间。(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
十三、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国防、港澳台、外交工作
(四十六)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92.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支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国家民委牵头)
(四十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93.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八)认真落实侨务政策。
94.保障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改善和加强服务,发挥好他们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九)扎实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95.继续以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为引领,牢固确立习近平强军思想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指导地位,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提高实战化军事训练水平,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继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加强和完善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国防科技创新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要大力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退役军人部牵头)
(五十)继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96.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国务院港澳办牵头)支持港澳抓住共建“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更好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深化与内地互利合作。(国务院港澳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一)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97.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图谋和行径,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持续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十二)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98.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坚定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与主要大国沟通对话与协调合作,深化同周边国家关系,拓展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积极为妥善应对全球性挑战和解决地区热点问题提供更多中国建设性方案。(外交部牵头)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确保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一要突出重点。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照分工逐项制定落实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国务院。要紧扣深化改革开放、简政减税降费、优化公平营商环境、培育新动能等重点工作,尽快出台细化措施。二要抓紧推进。已确定的工作和政策要尽快落地、资金尽快下达,坚持结果导向,及时了解政策实施中的企业反应、群众呼声,确保工作早见效、市场主体有感受。三要协同发力。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相互配合和政策配套,做到精准施策、务实管用。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要完善督办机制。各部门要健全台账,明确相关要求,坚决防止工作推进中“跑偏走样”、不作为等问题,确保“事事有人盯、件件有着落”。同时,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服务,减轻基层负担。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对接国务院有关部门,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抓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完善《政府工作报告》督查总台账,定期对账督办,结合组织开展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专题调研,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国务院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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