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该缴多少个税
——更新时间:2010-02-03 01:31:34 点击率: 3808
解答 年终奖被允许“分拆”后再定税率
1月28日,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就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缪慧频说。
目前我国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根据雇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额高低,划分了9级累进税率,最低适用税率是5%,最高是45%,即如果你的收入高出2000元部分不足500(收入在2500元以内),则你所适用的税率仅5%,如果你的收入超过2000元的部分已经高达10万元,则超过10万元的那部分适用最高45%的税率。9级税率分别为:5%、10%、15%、20%、25%、30%、35%、40%和45%.
比较烦琐的是,当雇员收入越来越高的时候,每次计算个税都得先将他的收入分拆到这9级累进税率中,“每档”收入适用不同级次的税率,收入越高,分档越多,适用的税率就越多,这样计算起来就很麻烦。为了简化,地税部门便又设计出9个“速算扣除数”,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来说,9档速算扣除数分别为:0、25、125、375、1375、3375、6375、10375和15375.
地税部门解释,这是有利于纳税人的一种个税缴纳方式。郑州市地税部门还提醒,如果单位以年终福利的形式给职工发放实物,也同样应当并入当月收入加征个人所得税。
范例 年终奖1.2万缴1175元
假如一个人在2009年至2010年度的年终一次性奖励是12000元,那么他的年终奖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应按以下步骤计算:首先,用所得额12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商数为1000元,因为高出起征点500元至20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则这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就是:12000×10%-25=1175元。
不过,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那就是这个人领一次性奖金的当月(比如公历12月或者中国农历腊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起征点,目前来说就是如果低于2000元,就应该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比如仍然是12000元)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假设他腊月的工资是1500元,那么这个余额就是12000-(2000-1500)=11500元;然后将这个余额除以12,得到一个商数958.33元,再用它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据查,958.33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是10%、25元,于是这个人的个税就应该是12000-(2000-1500)×10%-25=1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