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个人所得税常识

党员交纳抗震抗灾“特殊党费”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09-06-29 11:01:04 点击率: 4267
  “5•12”四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广大党支部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全额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