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以下简称《总局公告》)要求,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公告》的主要背景 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2013年4月国务院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积极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摸清审批项目底数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总局公告》包括87项行政审批项目。省国税局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的《公告》包括73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其中税务行政许可6项、非税务行政许可67项。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公告》公开了税务行政审批清单,明确了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公告》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一是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全省各级国家税务局(含省国税局)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虽由国家税务总局实施,但业务流程经过我省国税系统的审批事项。
二是《公告》明确了对行政审批实施目录化管理的要求,即税务机关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以事先备案等名目或形式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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