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财税速递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的财税相关政策

——更新时间:2017-02-12 01:29:14 点击率: 2796

一、工商行政政策

(一)2017年佛山东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151元,医保自选分档,可选一档或二档,定后不能随便改变 

 从2017年1月1日起,佛山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从2017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其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用人单位为统一整体,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职工身份在户籍所在区参加一档。 

根据76号文,用人单位、职工以我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即2017自然年度(即2017年1月至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 

 

)职称制度三十年首次大改革 外语和职称考试不再统一要求

我国职称制度,主要经历新中国成立初期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的技术职务任命、1977年至1983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1986年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阶段。现行职称制度共设置科学研究、工程、农业、卫生、教师等29个职称系列。而此次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最具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就是评价标准之变。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了评价标准的首位,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 

◆英语计算机等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取而代之的评价材料更倾向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并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将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五年内争取完成所有领域改革。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论文的要求实行了三放宽的改革措施。即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做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做论文要求。

◆职称评价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改革后的职称评价标准将推行代表作制度,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都可以替代论文。有重大突破或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可参评教授拓宽发展空间。11个职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评正高级。


(三)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最高标准合计760元,最低标准合计550元  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财行[2016]540号

 新办法中,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培训类别包括三类,省部级及相应人员、司局级人员、处级及以下人员。其中,省部级及相应人员培训费最高,为760元/人天,司局级干部为650元/天,处级及以下人员为550元/天。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曾规定,培训费为单一标准,其中住宿费180元/人天,伙食费110元/人天,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人天,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60元/人天,合计450元/人天。) 


二、财税税收征管政策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2017年1月1日启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从2017年1月1日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重点在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公告同时公布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防伪措施的说明和票样。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买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按7.5%征车购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三)《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将有所调整    (税委会〔2016〕31号)

继续鼓励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公告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五)自2017年1月1日起海洋工程结构物取消出口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自2017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或者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购买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017年1月1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相关出口退税政策执行。


(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公约》适用于根据我国法律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我国税务机关现阶段与《公约》其他缔约方之间开展征管协助的形式为情报交换,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70号)规定执行。


(七)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共4章28条,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基本原则、适用程序、相关配套制度以及裁量基准的制定规则,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范。在原则方面,明确提出合法、合理、公正、公开、程序正当、信赖保护、处罚和教育相结合7项基本原则。在规则方面,规定了首违不罚、一事不二罚、从轻减轻情节和集体审议制度等。在程序性要求方面,列明了告知、回避、陈述申辩、听证和重大处罚事项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度。


(八)自2017年1月1日起油气企业办公、生活用地将全额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6号)  

对(89)国税地字第088号和(90)国税油发003号文件规定免税,但按本通知规定应当征税的土地,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九)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实施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同时,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预算会计要素、财务会计要素、决算报告和财务报。

准则解释:http://www.puyuecs.com/faguijiedu/2015/11-09/12492.html


(十)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  国发〔2016〕74号

完善节能减排价格收费政策。主要是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督促各地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格落实水泥、电解铝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清理地方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修订完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政府机构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支出。czL鄂东网|www.xianzhaiwang.cn

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研究制定第三方治理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加大财政对第三方治理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力度。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的企业进口自用节能减排技术装备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