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林业开发企业。请问,林木销售和管护应该缴哪些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根据你公司的情况,经营范围中包括林木种植、销售同时提供林木的管护、育苗等,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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