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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膨化鸡粪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更新时间:2009-02-25 10:26:01 点击率: 3594
    2009年2月25日2009年2月25日问:近日,我与朋友三人合办的膨化鸡粪厂投产了。我们的生产工序大概是这样的:将收购的鸡粪进行发酵、高温消毒、膨化、烘干或晒干、碾碎、包装成袋,即可对外销售。如今,我们已经联系了一些订购客户,但不知道销售膨化鸡粪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的规定,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是“有机肥料”;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是“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是“生物有机肥”。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你厂生产销售的膨化鸡粪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应该属于“生物有机肥”产品,应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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