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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电子合同也要“贴花”吗

——更新时间:2009-02-26 10:42:20 点击率: 4255
   问:我是一家销售公司的业务经理。近几年随着网络的普及,我逐渐将销售业务拓展到网络销售方面。在进行网络销售时,我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销售合同。在此请问,对于这种电子合同是否也要缴纳印花税?
                                                 河北省某公司 王利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作证。你通过电子邮件与客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典型的购销合同。因此按照上述规定,也应该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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