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开票纳税人的营业税如何征收?
——更新时间:2007-04-16 04:32:27 点击率: 6601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双定”征收,代开票纳税人属于承包、承租以及挂靠人的,其“双定”税款主管地税机关可以委托出包、出租以及挂靠方统一代征。具体做法是:地税机关代为开具运输发票时即按票面开具金额即时征收营业税、所得税及附加,年终时,地税机关以出包、出租以及挂靠方为单位对“双定”额进行清算。按开具发票征税部分大于“双定”核定额的,以发票开具金额为依据据实征收,按开具发票征税部分小于“双定”核定额的,按双定额补足税款。
这种征收办法是保证开票即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保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发票是征收过营业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