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账簿的更换和保管
1、会计账簿的更换。
手工账本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都应每年更换一次,但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固定资产卡片可以延续使用。电脑账本一般每年都要打印一套留存。
在启用新账的时候,手工账可以直接将各旧账的年末余额核算相对应的账本,在新账第一行的“摘要”栏中注明“上年余额”,并将余额款过入“余额”栏中;电脑账在年度开新账的时候,会自动结转。
2、会计账簿的保管
在将所有的旧账、活页账对账完毕,并将所有的活页账装订完毕、加上封面、并由主管人员签字盖章之后,要及时地将所有的订本账及活页账交由档案人员造册归档。归档时,应编制“会计账簿归档登记表”及明确责任。
会计账薄应有一定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就企业会计而言,国家规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其中,涉及外事和重大事项的会计凭证为永久保管;会计账簿中,一般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明细账和总账1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辅助账簿15年,涉外和重大事项会计账簿为永久保管;会计报表中,年度会计报表永久保管,月、季会计报表保管5年。
(二)、会计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1、会计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要素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填制日期、填制和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相关经济业务内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有关部门与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凭证附件等。
2、填制会计原始凭证的要求
(1)记录要真实。原始凭证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填制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要明确经济责任。原始凭证上要有经办人员或部门的签章。外来的原始凭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填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传递、审核,以便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5)书写清晰,字迹工整。原始凭证要用蓝黑墨水书写,支票要用碳素墨水填写。两联或两联以上套写的凭证,必须全部写透。大小写金额数字要符合规定,正确填写。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一般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当按规定方法更正。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凭证,如果填写错误,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以免错收错付。
(6)各种原始凭证要延续编号。如果凭证已预先印定编号,如发票、支票、收据等,在需要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和其他各联全部保存,不得随意撕毁。
3、原始凭证的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主要审查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令、制度和政策;是否执行了预算、合同和计划,是否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若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技术性审核。主要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即凭证所载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该填的项目是否遗漏,数字是否清楚准确,书写是否规范,有关部门与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对有技术性问题的原始凭证要退回,补齐手续或更正错误。
(三)会计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1、会计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包括:记账凭证的名称、编号、填制日期、有关经济业务内容摘要、有关会计科目的名称、方向和金额,有关原始凭证张数和其他有关资料份数,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填制记账凭证的要求
(1)要将经济业务的内容以简练概括的文字填入“摘要”栏内。
(2)要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按照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每一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内容,正确编制会计分录。
(3)每张记账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除少数特殊业务必须将几个会计科目填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外,不得将不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合并填制记账凭证,对同一笔经济业务不得填制对应关系不清的多借多贷的记账凭证。
(4)附件数量完整。除结账与更正差错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企业单位提取各项税费的记账凭证,应附自制原始凭证,列明合法的计算提取依据及正确的计算过程。
(5)填写内容齐全。记账凭证中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签章手续,不得简化。
(6)凭证按顺序编号。记账凭证应按业务发生顺序按不同种类的记账凭证连续编号,若一笔经济业务,需填制多张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按该项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数量编列分数顺序号的方法,如前面的整数为总顺序号,后面的分数为该项经济业务的分号,分母表示该项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总张数,分子表示该项经济业务的顺序号。
若记账之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予重新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并将错误凭证作废或撕毁。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生填写错误时,应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X月X日X号凭证”,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X月X日X号凭证”。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的错误,应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3、记账凭证的审核要素
(1)审核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经过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额与记账凭证是否一致;
(2)审核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是否与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相符,会计分录和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金额是否正确;
(3)审核需要填制的内容是否有遗漏。若发现错误,要查清原因,按规定更正。
(四)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1、账簿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记账时必须严格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目的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为了防止重记、漏记和便于查阅,登记时应将记账凭证号记入账簿,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记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
2、为了使账簿记录清晰整洁,防止篡改,记账时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书写。红墨水只能在结账划线、改错、冲账等规定范围内使用。
3、各类账簿必须按编好的页码顺序登记,不得隔页、跳行。如不慎发生隔页、跳行现象,应在空页或空行处用红墨水笔划对角线或注明“此页空白”、“作废”等字样。不得任意撕毁订本式账簿的账页。不得随意抽掉活页式或卡片式账簿的账页。
4、订本账簿若出现预留账页不够需跳页登记时,应在末行摘要栏内注明“过入第××页”并在新账页第一行摘要栏内注明“承××页”。
5、每登满一页账页,应在该账页的最后一行加计本页发生额及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同时在下一页的首行记入上页加计的发生额及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
6、“摘要”栏的文字记述要简洁清楚扼要,并逐步规范化,书写工整,不得乱用简化字,数字应用阿拉伯字书写。
7、不得对账簿进行刮擦、挖补、涂改或用其他化学方式更改字迹,以防篡改舞弊。
8、电脑账簿在日常的会计处理的时候,我们也要按上述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会计结帐的基本要求
1、要明确结算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要全部入账,不能提前也不得延时结账。
2、对企业已实现而尚未获得的利润、应计提的折旧、应摊销和预提费用、应交税金等,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算,编制会计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
3、对于各种费用、收益账户的余额要在有关账户间进行结转。例如,“制造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要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后,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有关账户的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4、对于现金日记账要结出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
5、结账一般要求日结账、月结账、年结账。
(六)会计对账的基本要求
1、账证相对。 账证核对是指核对出纳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的记账和编制凭证时进行的。月终,如果发现账账不符,就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账证核对主要检查登账中的错误。核对时,将凭证和账簿的记录内容、数量、金额和会计科目等相互对比,保证二者相符。
2、账账相对主要包括:
(1)总分类账中各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应核对相符;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2)总分类账中有关账户发生额和余额与其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发生额之和及余额之和应分别核对相符。
(3)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分类账中各该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核对相符。
(4)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发生额和余额与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保管账目的发生额和余额核对相符。
3、账实核对主要包括:
(1)现金日记账的金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逐日核对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应定期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3)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结存数量定期与实存数量核对相符;
(4)各种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应经常或定期与有关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核对相符。账实核对一般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来进行的。
4、账表核对。是指将每一会计期间的出纳报告表(出纳报告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中的数字,同据以编制出纳报告表的账簿中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要求账表相符。
5、往来账款核对。指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各种往来款项的账簿记录的核对。如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结余额与开户银行账簿记录的相互核对;应收、应付明细账的结存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账簿记录的相互核对。
(七)报表的报送要求
1、报表要求:
(1)进行试算平衡,核实会计科目余额与明细帐、总帐科目余额是否一致。
(2)核实会计报表科目余额与明细帐、总帐科目余额是否一致,确保报表数据准确无误。
(3)按国、地税的要求完整的填列各项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2、报表种类
(1)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根据企业实际要求编制的报表(包括资金收支明细表和费用明细表等)、现金流量表(根据需要选择编制,可按季度编制,也可在年度末编一次)。
(2)税务报表:地税申报表一套(包括综合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明细表、个人所得税汇总表等),国税申报表一套(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
3、报送时间及对象
(1)对内:每月5号前报送财务报表及税务报表给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章。
(2)对外(当前税务规定):
地税——每月10号前网上报送地税纳税申报表,年末集中报送纸制报表给地税。
国税——有增值税业务,小规模纳税人每月15号前、一般纳税人10号前用语音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所得税每季15号前报送。国税报表每半年报送一次纸制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