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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困难减免是否适用从租计税形式?

——更新时间:2014-12-15 05:40:17 点击率: 3016

    咨询问题:

    A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房产税享受困难性减免。

  请问A企业所缴纳的房产税是否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都可以享受减免优惠?

  回复意见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因此,企业享受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应包括从价和从租计征的房产税。

  如:《江西省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规程〉的公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明确了,困难性减免指:

  (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经营性亏损连续两年以上,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

  (二)关闭、停产及改制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解决下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特殊困难的。

  (三)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

  企业是指除从事房地产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网吧及氧吧等行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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