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函〔2022〕5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税务局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信息系统设置,请各地税务机关做好宣传等工作,及时告知纳税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省税务局将另行通知。
2022年12月29日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
月份 |
顺延原因 |
申报纳税期限 |
1月 |
1月15日为星期日 |
1月16日 |
2月 |
—— |
2月15日 |
3月 |
—— |
3月15日 |
4月 |
4月15日为星期六 |
4月17日 |
5月 |
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
5月18日 |
6月 |
—— |
6月15日 |
7月 |
7月15日为星期六 |
7月17日 |
8月 |
—— |
8月15日 |
9月 |
—— |
9月15日 |
10月 |
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 |
10月23日 |
11月 |
—— |
11月15日 |
12月 |
—— |
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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