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函〔2022〕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劳函〔2022〕8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压实主体责任
阶段性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支持我省外贸稳定发展、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在实现全省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在5个工作日内的基础上,确保本地区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狠抓落实,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大宣传培训。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辅导,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增强出口企业发展信心;扎实做好税务系统内部培训辅导,确保税务干部熟悉税收政策和掌握系统操作,及时帮助纳税人顺利办理相关业务。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评定相关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分类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要求,按规定及时开展管理类别复评和动态调整工作,真正实现分级分类管理的目标。加强组织统筹。各市税务机关出口退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数据风险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对办理退税过程中遇到的数据缺失、系统出错等影响退税进度的问题,要主动积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省局反馈。严格落实出口退税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新办企业实地核查限额内“容缺办理”措施以及事后实地核查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发函的针对性及复函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科学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妥加快退税办理进度
加强风险防控。各市税务机关不能因加快进度而放松出口退税管理要求,要压实主体责任,把好审核关。对未能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业务,税务机关不能办理退税。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税收大数据的应用,提高发现风险、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防打力度。各市税务机关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虚打骗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发现骗取出口退税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始终保持对“三假”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的高压态势,更好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强化内外监督。各市税务机关要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落实涉税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推动加快退税措施的有效落实。依托税费支持政策直联工作机制、“税费服务产品体验”、政务网站、走访重点企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收集到的各方意见建议要及时回应、积极解决,推进出口退(免)税服务水平的持续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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