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号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失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及重新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解读 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4月8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