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国税局将对电商征税 中小网店或临生死劫
——更新时间:2014-08-18 02:19:11 点击率: 3242
“大型电商可能更希望全面征税,因为全面征税可以提升它们的竞争力。但征税对于个人网店来说,可能是一场生死劫。”一位大型电商企业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正密集调研,并专门成立课题组,研究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税收征管的政策方案。同时,目前我国多家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西南、华南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并有望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立与电子工商登记配套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
电子商务已经是我国商业的重要一块。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同比增长24.7%;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而同年美国网络零售额仅2620亿美元,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
不过,由于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不同,使得全面征税一直难以推行,除了B2B、B2C以外,大量C2C网店的监管、税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但这也使得电子商务得到一段高速发展的空间,但现在电商的交易额已经达到了空前的规模,粗犷、野蛮式的发展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C2C征税范围难以明确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目前国内已有包括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当当网、1号店、国美在线、唯品会、银泰网、凡客V+、走秀网等十余家第三方平台型B2C(商家对消费者)电商网站,其卖家均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并正常纳税。而淘宝网、拍拍网等C2C(消费者对消费者)平台上的中小卖家,由于绝大部分为个人网店,因此长期没有被纳入征税范畴。
事实上,电子发票跟中小电商征税完全是两回事。一位大型电商企业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电子发票更多是一种税务凭证的创新,当然存在为以后电商全面征税铺路的可能性,但目前电商征税的结构将会延续一段时间。
电子商务一般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和C2C(个人对个人)三种模式。B2B平台以阿里巴巴等为代表、B2C以京东、亚马逊等为代表,而C2C则以淘宝、拍拍等为代表。前面两者以企业未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之时,肯定已经完备了税务流程,可以向企业或者个人出具发票,它们都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下,各种税款肯定都会按法律法规报交。
因此目前唯一存在争议的只有C2C模式。由于C2C模式在诞生之时就是以个人名义成立,绝大部分都没有经过工商注册,也没有税务机关登记,因此C2C平台的税收一直处于真空状态。
不过,真的要对C2C网店征税,也并不容易。
“C2C网店征税范围的界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比如,个人出让自用的二手、闲置物品,并不属于经营行为,但在平台上,他们往往会跟网店的概念混在一起。虽然现在平台商已经有意识去区分,但实际操作上依然存在不少困难。”上述电商负责人表示。
另外,除了没有工商注册以外,大部分C2C网店也没有实体店、经营数据,而且分布区域极广,这给工商、税务“实体化”“属地化”的监管部门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征税只能依靠平台来配合,但工商监管目前依然离不开实体化操作,如果对C2C网店要征税就需要制度、监管上的创新。其实,电子发票已经是一种进步,一方面规范了电商交易,另一方面为监管提供客观依据,促进电商行业的规范发展。”一位电商分析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等多部门目前均在研究电子商务发展相关配套课题。
今年3月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网络访谈上,商务部电子商务司副司长张佩东在回答网友关于个人网店的征税问题时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相关部门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并在积极研究对策。
未缴税达百亿规模?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网络零售额达2620亿美元,目前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交易市场。2013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人,同比增长了24.7%;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万亿元,同比增长26.8%。其中,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规模超过1.85万亿元,同比增长41.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8%。按此估算,C2C商家全年未缴税金额达百亿元。
但是对于未缴税达百亿的估算,不少电商人士却认为有点夸张。“首先,由于缺乏统计数据,以个人销售限制、二手的非专业网店交易额有多大是一个疑问。其次,现在职业的个人网店在扩大规模后大多会转向企业经营,进行工商注册依法纳税。目前,如果要对C2C网店征税,应该将这两部分的交易量分开来统计。”上述电商企业负责人称。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2014年1-6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是6.4万亿。预计全年可能整个税收达13万亿。有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按照网店未缴税百亿元的规模来计算,这部分税额只是一个零头而已,但现在社会上依靠网店创业的人员却不计其数,仅淘宝上就有数以万计的C2C网店,一旦全面严格征税,可能将影响这些网店的生存。”
“网店对就业分流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针对以网店为职业的个人卖家,相关部门是否应该考虑采取一定的补贴、减免措施?一方面可以加强监管,保证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可以鼓励那些信誉良好、正规的网店进一步发展。”上述电商企业负责人称。
中小网店生死劫?
据时代周报记者调查,目前淘宝上大部分职业卖家的个人网店,不少都声称可以出具正规发票,因为他们当中一部分是,实体转线上销售。比如一些实体店将货品放到网上销售,也有一部分专门做代理的卖家是通过实体店拿货。但如果买家提出开具发票的话,一般价格都要上浮7%—12%。
“淘宝上的商品价格利润相差较大,毛利率不一样,即使征税,对个人网店的影响也不能一概而论。对于毛利率高的商品,尤其是那些与B2C差距拉得比较大的,比如手机周边配件、服装等,影响不会很大。但对于价格透明的产品,提高10%的价格,C2C网店基本上就没有竞争力,本来很多网点就是靠着10%左右的价差与京东这类B2C在竞争。”上述点上分析师称。
淘宝一家信誉达到皇冠的手机配件的网店卖家认同上述的说法,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其实,我们在开店之初已经注册了公司,每月也会缴税。10%的税负会对经营产生一定的压力,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节省下来,利润少一点而已。”
事实上,网店征税从2012年淘宝交易量突破万亿开始,就成了关注的焦点。去年五六月份,根据淘宝商盟曾发出的一条信息透露,淘宝公司类网店的数据已经开始被采集,等到公司类数据采集基本完毕之后,皇冠级和纳税要求比较符合的个人网店数据也将被采集。整个调查实施工作主要是通过先采集,然后约谈查账,最后补税的流程来执行的,预计等到这三大流程执行完毕之后,淘宝网店征税事件将以部分网店征税的方式收尾。
“对于正规的大型电商,尤其是B2C以及公司类淘宝店可能更希望全面征税。比如在美国,亚马逊在2012年之前是强烈反对政府征税的,但是2012年之后态度就出现了180度大转弯。理由很简单,2012年之前在美国电商是不征税的,2012年之后各州逐渐开始征税,而亚马逊及其几大仓储中心处于需要缴税的州。如果不全面征税,亚马逊就处于劣势。而在国内,现在大型电商都需要征税,全面征税之后会削弱C2C个人网店的竞争力,大型电商就可以获得更大的优势。”上述分析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