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凡我局经管的采用网上报税(含电话语音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请于2011年2月28日前报送所属期2010年1-12月的纸质申报表到我局办税服务厅一楼收取报表专用箱内,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报表种类及要求: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明细表》(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企业报送)
3、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4、资产负债表
5、损益表
报送的报表一式一份,请纳税人分月按1-12月份顺序装订成一册,每册只需使用一套报表封面。
二、报表收取形式、地点:
我局在东西两个办税服务厅按税务分局设立收取报表专用箱,其中1至5分局及7至8分局的收取报表专用箱设置在东风西路152号一楼办税服务厅内;6分局及9至12分局的收取报表专用箱设置在寺右新马路23号一楼办税服务厅内,请纳税人按要求装订好报表后按经管的税务分局自行投入箱内。
三、请纳税人按时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报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1、本次收取的报表是指纳税人已完成网上或电话申报的纸质报表,如未申报纳税人应先申报然后再到上述地点报送纸质申报表。
2、应用电子签名进行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报送纸质申报资料;采用网上申报或电话申报方式预缴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需报送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资料。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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