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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资公司

代理外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更新时间:2018-10-18 05:20:24 点击率: 9139

一、您的配合

   (一)资料配合

    1、身份资料。

   (1)总公司批准证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基本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上“此件由我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

   (2)原审批机关批准在广州设立分公司的批文原件。

   (3)股东决议、章程修正案原件,同意办理广州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总公司的委托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伍份复印件盖章。

   (5)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2、场地资料。

    已备案的租房协议,必须提供房产证明和业主身份。若进行生产加工,租赁场地还应提供消防证明。

   (二)人员配合

    登记申请资料相关对象签名盖章;    

   (三)温馨提示

    1、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

二、我们的工作 

(一)需要完成的工作

    1、办理营业执照,刻印章;

    2、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二)协助完成工作

    1、协助整理、完善登记申请资料;

    2、协助办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开银行基本帐户。

(三)提供登记申请的全面咨询

三、收费标准:

   (一)企业开业登记的工本费

     刻印章工本费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共250元左右。     

   (二) 服务费用

    代理登记完成收服务费用人民币 2000 元正,涉及外经委审批的服务费面议。

四、所需时间

    1、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3—5个工作日内领营业执照;

    2、刻印章1个工作日;  

    3、办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明5-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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