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06 09:22:00 点击率: 3376

财税〔2013〕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实事助学基金会具有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5月21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