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

如何使用修理费?

——更新时间:2009-11-05 10:35:04 点击率: 4048

问题内容: 

    金融企业房屋修理达不到修理费俩个条件的如何列入成本。例如一营业用房原价100万元,现已陈旧,需要刷新墙面,房顶补漏等共开销15万元费用,问15万元是进入成本一次摊销还是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如果进成本是否在修理费中列支。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根据上述规定,金融企业发生营业用房刷新墙面、房顶补漏修理支出,不满足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两个条件,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支出,可在发生当年一次性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
2009/11/04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