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海南 企业所得税优惠多
——更新时间:2009-03-23 10:33:37 点击率: 3058
“海南正在建设国际旅游岛,各方面均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这给海南的招商引资带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企业投资者关心的是海南省现行企业所得税有哪些方面的优惠政策?”昨日,海南经济报接到多位外来投资者的来电咨询,海南经济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同为经济特区的海南,不管是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国内企业投资海南,基础设施开发、农业开发经营方面,企业所得税实行“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比同为经济特区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及上海浦东新区更加优惠。
“五免五减半”不附加条件
记者从海南省国税局提供的《海南与其他经济特区、浦东新区过渡税收优惠对比表》中发现,海南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对企业所得税过渡税收优惠方面,税率从2008年至2012年分别是18%、20%、22%、24%、25%。
“虽然大家的税率在这5年中是一样的,但具体到投资领域中,投资海南的企业所得到的实惠是实实在在的。”海南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比之下,基础设施开发方面,海南提出的税收优惠是“五免五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在“五免五减半”当中附加了“只适用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条件,上海浦东新区则附加了“只适宜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条件。
农业开发项目依然实行“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对农业开发项目则没有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生产性行业中,海南实行“两免三减半”(即: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税率为7.5%),未设任何附加条件,国内外企业同等享受,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在从事生产性行业中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时,只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国内企业并不享受。
服务性行业中,海南实行“一免两减半”的税收优惠,国内外企业同等待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也实行这一政策,但仅适用外商投资企业。
高新技术项目,海南、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五个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同样实行“两免三减半”优惠。
农业开发坚守“五免五减半”
从《海南与西部大开发过渡税收优惠对照表》上显示:在海南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所得税均有优惠。
根据规定,在海南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经营期限在十五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在海南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生产性行业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其中被海南省人民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六年至八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不管是与其他经济特区、浦东新区过渡税收优惠,还是与西部大开发中享受的税收优惠相比,海南给予国内外企业的税收政策是最为宽松的,在目前金融危机背景下,选择海南投资真的是实惠多多。”面对海南出台的这些税收优惠条件,众多企业老总均表示投资领地将首选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