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我公司列支的“其他业务收入——房租收入”,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请问计提的营业税是应该列入其他业务成本中,还是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涉及其他业务收入的税金应该列哪个科目?
回复意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外)
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其他业务收入计提的营业税应列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