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进出口及关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4-12-05 02:57:08 点击率: 246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