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个人所得税常识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07-03-12 11:34:00 点击率: 3824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以每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卫某年初取得单位集资款的利息收入1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20%=200元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