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发[2015]32号)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国发[2015]32号提出,要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
国发[2015]32号提出,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 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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