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1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税协业务准则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中税协专发[2015]1号),我们组织了以北京、大连、江苏、广东税协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执业规则课题组,负责起草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税务咨询业务规则》、《税务顾问业务规则》、《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和《纳税审核技术规则》。现将上述六项执业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税务师事务所研究修改,提出意见建议,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报送至中税协业务准则部。
联系人: 李頔 68413988-8306
电子邮件:zzzb@ccta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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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
2.税务咨询业务规则
3.税务顾问业务规则
4.代理纳税申报业务规则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业务规则
6.纳税审核技术规则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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